全国第五全省第一!黔东南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入围“贵州改革奖”
全国第五全省第一!黔东南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入围“贵州改革奖”
全国第五全省第一!黔东南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入围“贵州改革奖”
记者从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获悉,日前,2024年度“贵州改革奖(jiǎng)”评选(píngxuǎn)表彰活动已完成初评工作,经资格审查和专家书面评审,共评选出(chū)30个改革试点入围(rùwéi)“优秀改革试点”现场评选环节。其中,黔东南州探索建立沅江(清水江、㵲阳河)柳江(都柳江(dōuliǔjiāng))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试点成功入围。
黔东南州探索建立沅江(清水江、㵲阳河)柳江(都柳江)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(gǎigé)试点,突出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和责任导向,形成了导向明确(míngquè)、权责明晰、规范有(yǒu)序、保障有力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,具有覆盖范围(fùgàifànwéi)广、考核(kǎohé)目标高、补偿标准严、实施有保障等特点,黔东南州也成为我省市州层面首个(shǒugè)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补偿机制的市州。
㵲阳河水天一色,相映成趣(xiāngyìngchéngqù)。(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供图)
覆盖范围广。突出“三水(sānshuǐ)”统筹,以(yǐ)水质补偿为主,兼顾水量补偿,覆盖了清水江、㵲阳河、洪州河、巴拉(bālā)河、亮江、六洞河、抬拉河(táilāhé)、都柳江等干流和重要支流,设置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共18个,覆盖全州16个县(市)。
考核目标高。18个(gè)补偿考核断面(duànmiàn)中,17个断面水质(shuǐzhì)补偿考核目标为Ⅱ类、1个断面水质补偿考核目标为Ⅲ类,且17个断面已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,基础能力保障强。
补偿(bǔcháng)标准严。建立了差异化、阶梯式的双向补偿标准,当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月均水质类别(lèibié)每优于目标水质1次,则下游县(xiàn)(市)补偿上游县(市)100万元(wànyuán)。为保护全州好水(hǎoshuǐ),建立了差异化补偿标准,即:水质类别为Ⅳ类,按照100万元/次计算;Ⅴ类按照200万元/次计算;劣Ⅴ类按照300万元/次计算。
实施有保障。突出分工协调(xiétiáo),实现监测核算、补偿(bǔcháng)兑现、资金使用、绩效管理等环节的闭环,保障补偿办法落实(luòshí)。完成首轮流域横向保护补偿资金清算共计3300万元。
通过创新健全水生态保护机制,2024年,黔东南州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%,水环境质量全国排名第5位,较上年同期提升4个位次,持续保持全省第1位,㵲阳河(yánghé)(yánghé)成功(chénggōng)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(ànlì),㵲阳河、清水江荣获省级“美丽幸福河湖”称号,实现河畅(héchàng)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、人和,河湖水生态健康(jiànkāng)全面提升,助力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。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(xīnwénjìzhě) 王瑶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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