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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场评查很“较真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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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场评查很“较真”

这场评查很“较真”

十堰张湾:“特邀质检员(zhìjiǎnyuán)”

对办结案件随机抽查(chōuchá)现场评查

“这份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里的(de)社会危险性分析可以再详细些,特别是对(duì)社会危险性小的论证……”近日,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会议室(huìyìshì)里,一场别开生面的案件质量“大考(dàkǎo)”正如火如荼进行(jìnxíng)。人大代表、律师、人民监督员、评查员、检务督察部门负责人等5名“特邀质检员”围坐桌前,与检察官们共同“会诊”,随机抽查今年以来(jīnniányǐlái)办结的5件案件。

此次案件质量评查采取“开门评查”的方式,对案件法律(fǎlǜ)适用是否准确(zhǔnquè)、定性是否适当、程序是否合法、文书是否规范(guīfàn)等方面开展全面评查。在“互动答疑环节”,“特邀质检员”就案件中证据采信、程序规范等问题轮番提问(tíwèn)。

“起诉书(qǐsùshū)上是否(shìfǒu)要反映辩护律师(lǜshī)的(de)(de)(de)信息?”面对人民监督员的询问,检察官答道: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起诉书应(yīng)包含首部、被告人(单位(dānwèi))基本情况、案由和案件审查过程、案件事实、证据、起诉要求和根据、尾部等部分。受现行文书模板限制,一般情况下无需写明律师的信息。”同时,检察官现场拿出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的律师签字和同步录音录像中(zhōng)律师在场的视频证据,证实在办案过程中确有律师在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。经过近两小时的“会诊”,评查组一致认为参评案件均符合“事实认定清楚、法律适用准确、程序合法规范”的标准,应评定为合格案件。

据悉,张湾区检察院坚持“每案必检”机制:办案部门(bùmén)在案件归档前开展交叉检查,重点(zhòngdiǎn)核查事实认定、证据采信等核心要素;案件管理部门则通过常规抽查、专项评查、重点评查相结合(xiāngjiéhé)的方式,对“四大检察”案件进行全覆盖评查;检务督察部门全流程跟踪监督,对问题(wèntí)率较(jiào)高(gāo)、履职不到位等情形,协同案件管理部门制发《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》。

“通过参与评查,我深切感受到(dào)检察官办理每一起案件背后的严谨与担当。”张湾区人大代表李建林在参与评查反馈意见时表示。据了解,2024年以来,张湾区检察院共组织对101件案件进行评查,推动整改文书(wénshū)瑕疵、程序不规范等问题32项,制发《案件流程(liúchéng)监控通知书》20件,开展案卡填录(tiánlù)专项整治4次(cì)。

(来源:检察日报·检察新闻版 作者:蒋(jiǎng)长顺 鲍欢 田玮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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